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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对税率的调低,我们在财务数据方面有哪些应对措施和调整?

发布时间:[2019-03-27] 来源:数据工匠俱乐部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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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降低,即配置性主数据 (参考数据)发生变化,在更改配置性主数据前应该充分理解政策,评估配置性主数据变更对主数据和交易数据及业务系统的影响。

一常见税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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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配置性主数据税率列表

 

1)企业所得税:盈利的企业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率

 

2)增值税:对货物和劳务的生产、流通环节征税;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的企业,必须同时申报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依法征收的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使用自有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或者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屋,以及对外出租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

6)印花税:企业书立凭证和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7)车船税:使用车辆和船只,企业一般要缴纳车船税;

8)关税、船舶吨税、增值税(进出口)、消费税(进出口):企业从事进出口行为,要向海关缴纳关税;企业从事进出口行为,要向海关缴纳进出口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从事国际船运要向海关缴纳船舶吨税。

二政策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增值税改革,从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增值税税率降为13%,将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为9%,其他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

三案例剖析与解读

1)2019年4月1日前未完成合同业务进项发票抵扣问题

如果我们是在2019年4月1日之后收到以前合同发票,按照16%税率可以抵扣;如果以2019年4月1日为分界点,企业尽量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签合同,把所有的进项发票先开出来认证,以免对后续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对一些长期合同,比较大的合同,已执行的部分,如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税务给予明确规定。

2)销售方故意拖到2019年4月1日后才开发票,怎么处理?

供应链和对方公司的进行议价,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要考虑少开税款,给购买买方的折扣问题。

3)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减少税率?

生产、销售商品和货物的企业减按13%,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降至9%,服务行业不变,还是6%。

4)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利润相应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真的有利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

5)税率变动对购销双方是有利还是不利?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少付三个点的增值税税额。

四账务处理

合同已签订在2019年3月31日前,合同约定了16%增值税税率,2019年3月31日前未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票;4月1日政策已变,4月1日后开不了税率为16%与10%的增值税票了。合同有约定在先,按新税率给客户开票对购买方显然不公平。

解决为方案1:给购买方现金折扣,折扣额为合同额按新旧税率算出的收入之差或为按新旧税率算出的进项税额之差。购买方进项抵扣虽然少了,但付款额也少了。对销售方而言,虽然给出了现金折扣,但合同利润并未减少。

方案2:变更合同(重新约定合同额)。

五举个例子

 

制造业的A公司在2019年2月1日销售产品给B公司,销售合同含税金额是11300元,2019年4月2日交付产品,给B公司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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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系统相对的调整 

 

1)在2019年4月1日调整全部客户和供应商的税率为13%或者9%; 

 

2)新的销售订单、采购单、到货单、发货单及发票在2019年4月1日后按照13%或者9%的税率录入;

3)在2019年4月1日为未发货、未到货和未开票的单据,将依据公司的政策统一调整订单、发货单及发票的税额。

总结

 

本文主要是给财务人员和主数据管理人员增值税变化后,如何处理账务思考,便于财务人员和主数据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制定合理的增值税调整方案。

 

张光彬 数据工匠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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