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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也立法?
一、欧洲的数字化布局
欧盟的《数据治理法案》(Data Governance Act;简称“DGA”)通过欧洲议会批准了。在DGA之前,引起轩然大波的是《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就是传说中的“GDPR”了。GDPR对个人数据的保护简直到了令互联网巨头“谈数变色”的地步。因为它的范围非常广,“任何收集、传输、保留或处理涉及到欧盟所有成员国内的个人信息的机构组织均受该条例的约束。
除了GDPR之外,欧洲在数字化领域其实还出台了很多东西,比如“数字欧洲计划”,还有“欧盟数据战略”。欧盟的布局从这两份文件中就能看出其在数字化领域的战略布局。在《数据治理法案》之前,还出台了《欧洲数据治理条例》、《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虽然感觉上相对来说比较弱一些,但也是很重要的导向性信号。另外,他们还出台了《数字服务法案》“DSA”,对在线中介服务、云计算等网络托管服务、搜索引擎、B2b平台等互联网平台进行了强监管,并拥有执法权。不过,好像并未完全通过。
二、DGA说了什么?
按照《DGA》的说法,他们的目光还是比较长远的,可以看看他们自己的介绍:
该提案将有助于实现更广泛的政策目标,确保欧盟所有行业的企业都能够创新和竞争,有效地赋予个人数据权力,并更好地为企业和公共部门机构配备一个相称且可预测的机制来应对重大政策和社会挑战,包括公共紧急情况和其他特殊情况。
其具体目的有以下五个:
1、促进消费者和企业访问和使用数据,同时保留对通过数据产生价值的方式进行投资的激励措施。
2、规定公共部门机构和工会机构、机构或团体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特殊数据时使用企业持有的数据。
3、促进云和边缘服务之间的切换。
4、制定保护措施,防止未经云服务提供商通知的非法数据传输。
5、为在部门之间重复使用的数据制定互操作性标准,以消除跨特定领域的公共欧洲数据空间共享数据的障碍,与部门互操作性要求保持一致,以及不在范围内的其他数据之间共享数据的障碍一个特定的共同欧洲数据空间。看得出来,DGA的目标还是很清晰的,是要规避各种数据风险,加强数据流通,彻底发挥出数据的价值。
全文共十一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是前八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主要是适用范围、术语解释啥的。
第二章 第二章企业对消费者和企业对企业的数据共享,详细定义了平台、用户以及用户适用平台产生的数据的权利。
第三章 依法有义务提供数据的数据持有人的义务,详细定义了平台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发生争议的时候怎么解决。
第四章 与企业之间的数据访问和使用相关的不公平条款,针对霸王条款的解释。
第五章 根据特殊需要向公共部门机构和工会机构、机构或团体提供数据,嗯,开了一个口子,必要时可以对某些机构提供数据。
第六章 在数据处理服务之间切换,对云服务商等数据处理服务提供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七章 非个人的国际背景 数据保障,针对数据跨境传输提出具体要求。
第八章 互操作性,对数据结构、数据格式、词汇、分类方案、分类法和代码列表等数据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总的看下来,这《数据治理法案》主要是围绕加强数据保护,促进数据共享流通这重要方向的。
我觉得最有用的,是界定了数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非常简单、直接、有效。
三、DGA有什么用?
有些朋友看了上面的内容,可能会问:这跟数据治理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数据治理法案》,即“Data Governance Act”。在DMBOK的车轮图里,数据治理是其他所有领域的核心,重中之重。可不只是我们常说的“数据治理产品”、“数据治理项目”的“数据治理,范围要大很多,涵盖战略、组织和角色、政策和标准、服务等各项内容。你看刚说的最重要的,定义清楚“数据持有者”和用户对于用户访问留下的数据的权益,不就是“数据治理”的范畴么?在第八章数据互操作性上,还做出了很具体的定义:
应充分描述数据集内容、使用限制、许可、数据收集方法、数据质量和不确定性,以使接收者能够找到、访问和使用数据。
这就是数据资产目录该做的事情,数据治理项目基本都需要产出这个成果。
所以DGA还是很有指导意义的。我国现在还是以数据安全为核心,目前只有《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数据流通、数据价值、数据权益等方面,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
四、DGA里的小数据
很有意思的是,《数据治理法案》DGA在2021年6月发布了一个公开的在线咨询,3个月内收到了32个国家449份咨询报告。
在B2B数据共享场景中,技术性的障碍最大,数据标准不统一是最大的问题。
70%的利益相关者表示,物联网背景下生成的数据存在公平问题。60%的受访者,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微型公司(78%),同意示范合同条款有助于增加数据共享。几乎所有公共机构都认为需要就企业对政府数据共享采取行动。绝大多数人表示,在紧急情况下、官方统计、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等目的中,企业对政府的数据共享应该是强制性的。
五、小结
法律先行,是有好处的。有法可依,后续才好办事。法律先行也有坏处,会限制死很多东西。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其实跟这有很大的关系。我们生在最好的时代,不用顾虑太多,干就完了!
中翰软件:专注数据治理17年(http://www.jobhan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