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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大数据杀熟”:严重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应禁止
发布时间:[2018-05-22]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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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 邓志慧)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主办的“个人信息与数据流通高峰论坛”在京举办,与会专家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路径”、“个人信息立法如何实现数据流通与个人权益保护平衡”等议题展开专题研讨。谈到网上正在热议的“大数据杀熟”话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表示,这是一种严重的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法律禁止。
所谓的“大数据杀熟”,网络上有人将其定义为互联网厂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行为,新老用户收费存在差异。
对此,王利明指出,“大数据杀熟”实际上就是利用了信息的不对称,形成了价值歧视,而且最终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无论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角度来看,还是从民法的维护诚信原则角度来看,尤其是从保护个人信息的自觉,对信息自主决定和控制个人信息权而言,都应高度关注。他并建议,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该有应对,应该禁止“大数据杀熟”这种方式来损害个人对他信息自觉的权力,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