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空间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中国数据跨境流动量2025年或将位居全球之首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数字贸易是贸易创新发展的引领者,也是各国争夺国际贸易竞争战略制高点和规则制定主导权的焦点。中国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当前,中国数字服务出口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数字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数字贸易对贸易增长的带动作用、贸易结构的优化作用、贸易创新的驱动作用和大学生就业的拉动作用日益显现。

2018—2021年,中国数字服务贸易额由2561.8亿美元增至3605.2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比重由32%增至44%。截至2022年6月,服务外包产业累计吸纳就业1440万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占64%。

中国数字贸易发展亮点纷呈

其一,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出口优势明显,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化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云计算服务出口保持高位增长。

2021年的亚太云市场份额前5位中,中国企业占到了3席;区块链技术专利授权量占全球50%以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利用区块链技术在跨境贸易、数字货币、资格认证等领域合作日趋广泛;卫星导航与位置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一,北斗应用于全球一半以上国家和地区。

其二,数字产品出口能力增强,成为传播中华文化、增进世界各国交流的重要载体。2021年,中国自主研发游戏海外销售收入增长16.6%,电视剧出口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第六大数字音乐市场。

其三,服务外包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生产性服务出口增长。2021年,中国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为1303亿美元,增长23.2%,其中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执行额占比分别为42.2%、15.2%和42.5%,同比增长13.3%、11.1%和25.3%。管理咨询、新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工业设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增长较快。

其四,跨境电商平台对货物贸易拉动作用显著增强,带动贸易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2021年,跨境电商实现货物进出口1.92万亿元,增长18.6%。此外,数字支付国际市场加快拓展,微信、支付宝被更多国家使用。中国数据跨境流动量约占全球的23%,到2025年将位居全球数据圈之首,占比27.8%。

中国数字贸易“弯道超车”同时面临重大挑战

近几年,疫情加速了远程办公、远程医疗、远程教育、云上会展、移动支付、数字政务、社交媒体、线上影院、短视频等新业态、新模式空前发展。但中国服务贸易数字化程度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数字技术和数字企业实力与美国仍存较大差距,尤其是基础软件、高端芯片、操作系统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人才供给缺口较大,领军人才严重匮乏。

同时,疫情导致地缘政治格局加速演变,尤其是所谓基于信任的供应链、“价值观贸易”“友岸贸易”导致逆全球化加剧,再加之国内人力、土地、融资、税收等综合成本上升影响等多因素交织,都加速了服务外包向东南亚、南亚地区转移。尤其是美国把数字技术和数字贸易作为长期与中国战略博弈的重点,其主导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将在数字技术、规制标准、供应链体系等方面对中国形成遏制。

此外,数字贸易规则碎片化将给中国数字企业走出去带来严峻挑战,数据泄露和网络攻击等全球数字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也对跨境数据的安全底线提出挑战。

多措并举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中国应以自主创新为引领、高水平开放为动力,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其一,要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成长。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赋能将不断扩大服务可贸易边界,催生新业态新模式,要完善相关政策设计。推动数字技术加快与金融、保险、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研发、设计、咨询等领域融合,加快向旅游、运输、建筑、加工维修等传统领域渗透,不断提升服务数字化交付水平,发展远程服务模式,推动跨境电商平台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型升级。

其二,做大做强数字平台企业。把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平台企业作为重中之重,依托平台企业构建面向全球、开放创新的数字生态体系,发挥平台企业的数据资源整合优势,面向中小贸易企业提供服务,打造供给侧和需求侧相互衔接的数据系统,形成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和数据驱动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平台包容性监管机制。

其三,对标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国际经贸规则创新变革中最活跃的领域,《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美墨加协定》(USMC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具有代表性的协定,都从开放、自由、便利、公平、安全等方面对数字贸易提出高标准要求,这些将成为构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基础。我们要继续压缩负面清单,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市场准入;取消外资股比、管理人员国籍等限制,促进自然人流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建设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吸引全球数字技术、企业、人才提供良好环境。

其四,高质量共建“数字丝路”推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数字贸易规则标准的“软联通”,共建数字治理体系。通过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数字贸易规则实施完善中国数字贸易规则治理体系,为加入CPTPP和DEPA奠定基础。促进东盟、中韩等自贸协定升级,加强与发达经济体签订双边、区域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开展数字技术研发和标准合作,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有利外部环境。

 

 

中翰软件:专注数据治理17年(http://www.jobhand.c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为本网站原创,或者是在网络搜索到的优秀文章进行的编辑整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读者朋友们学习、参考。对于分享的非原创文章,有些因为无法找到真正来源,如果标错来源或者对于文章中所使用的图片、连接等所包含但不限于软件、资料等,如有侵权,请直接致电联系,说明具体的文章,后台会尽快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